1、所有密封件在裝配前必須浸泡在油中。
2、裝配滾動軸承,允許采用油加熱熱裝,油溫不應超過100℃。
3、齒輪裝配后,齒面接觸點和側隙應符合GB10095和GB11365的要求。
4、裝配液壓系統時,允許使用填料或密封劑,但應防止其進入系統。
5、進入裝配的零部件(包括外購件和外協件)必須有檢驗部門的合格證才可以裝配。
6、裝配前必須將零件清理干凈。不得有毛刺、飛邊、氧化皮、鐵銹、碎屑、油污、著色劑和灰塵。
7、裝配前,重新檢查零部件的主要配合尺寸,特別是過盈配合尺寸及相關精度。
8、零件在裝配過程中不允許敲擊、碰撞、劃傷和生銹。
9、擰緊螺釘、螺栓、螺母時,嚴禁敲擊或使用不合適的螺絲刀、扳手。擰緊后,螺槽、螺母和螺釘、螺栓頭不得損壞。
10、規定擰緊扭矩的緊固件必須用扭矩扳手擰緊,并按規定的擰緊扭矩擰緊。
11、同一零件用多個螺釘(螺栓)緊固時,每個螺釘(螺栓)需交叉、對稱、逐漸、均勻地擰緊。
12、裝配錐形銷時,孔內應涂漆并檢查,接觸率不應小于配合長度的60%,并應分布均勻。
13、平鍵與軸上鍵槽兩側應均勻接觸,配合面間不應有間隙。
14、同時與花鍵組件接觸的齒面數量不得少于2/3,鍵長、高方向接觸率不得低于50%牙齒。
15、滑動配合的平鍵(或花鍵)裝配后,有關零件活動自如,無松緊不均現象。
16. 粘合后,應除去多余的粘合劑。
17、軸承外圈的半圓孔、開式軸承座和軸承蓋不允許卡住。
18、軸承外圈應與開式軸承座和軸承蓋的半圓孔接觸良好。用著色檢查時,應使軸承座與中心線成120°對稱,軸承蓋在與中心線成90°對稱的范圍內。甚至聯系。在上述范圍內用塞尺檢查時,0.03mm塞尺不得插入外圈寬度的1/3處。
19、裝配后,軸承外圈應均勻接觸定位端軸承蓋端面。
20、滾動軸承安裝后,用手轉動應靈活、平穩。
21、上下軸瓦結合面應緊密貼合,不能用0.05mm塞尺檢查。
22、用定位銷固定軸瓦時,鉆鉸孔銷和分配銷,同時確保軸瓦表面的開閉面和端面與相關軸承孔的端面齊平。駛入后請勿松開銷釘。
23、外球面軸承的軸承體與軸承座應均勻接觸,用著色法檢查時接觸度不應低于70%。
24、合金軸承襯片表面發黃時不允許使用,在規定的接觸角內不允許形核,接觸角以外的形核面積不得大于軸承襯片總面積的10%。非接觸區。
25、齒輪(蝸輪)基準端面與軸肩(或定位套端面)應貼合,不能用0.05mm塞尺檢查。并應保證齒輪基準端面與軸線的垂直度要求。
26、齒輪箱與蓋結合面應接觸良好。
27、裝配前嚴格檢查并清除零件加工過程中殘留的尖角、毛刺和異物。確保安裝時密封件不被劃傷。